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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圆满完成全省市(州)县党校(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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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要求,2019年10月和2020年7月,青海省市(州)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分两批次圆满完成对全省8个市(州)党校(行政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要求,2019年10月和2020年7月,青海省市(州)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分两批次圆满完成对全省8个市(州)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工作,有力促进了青海省党校系统办学水平整体提高。
加强领导,科学组织,奠定坚实基础
2017年,青海省委党校(青海省行政学院)在前期调研学习的基础上,牵头起草《全省市(州)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并由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评估办法》印发后,青海省委党校(青海省行政学院)牵头组建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委党校(青海省行政学院)、青海省发展改革委、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全省市(州)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委员会,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委党校联合印发《全省市(州)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评估流程、评估时间和工作安排。在全省基层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培训班上就办学质量评估工作进行专题研讨、集中培训、深入动员,为全面启动青海全省市(州)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取得显著成效
青海省市(州)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发现问题与树立典型相结合、实际评估与分析研判相结合”四个有效结合的原则,对标考评办学指导思想、党委履行“办管建”主体责任、教学培训、科研咨询、队伍建设与综合管理、学员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办学影响与效果以及办学特色9个方面工作,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档案、座谈交流、个别访谈、走访学员等方式,实现了全省8个市(州)党校(行政学院)、39个县(市、区)级党校(行政学校)全覆盖。
经自评、初评、复评和综合评估,西宁市委党校、海西州委党校、海南州委党校获得办学质量评估优秀等次,海东市委党校、黄南州委党校、海北州委党校、果洛州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为良好等次,玉树州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为一般等次。
8月10日,中共青海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校(院)长王宇燕在《关于全省市(州)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工作情况的报告(送审稿)》上作出批示:“此轮评估工作开展扎实、细致,结果客观,希望持续针对短板不足抓好督促整改,切实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目的。”通过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各地区党委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因地制宜出政策、想办法,以评估工作为抓手,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取得诸多成效:
增强了各地区党委办好管好建好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责任;
突出了基层党校(行政学院)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
提高了基层党校(行政学院)科研水平和新型智库影响力;
充实了基层党校(行政学院)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改善了基层党校(行政学院)服务水平和基础保障条件。
督促整改,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青海省通过开展办学质量评估工作,结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地方党校(行政学院)业务指导的意见》要求,努力形成了三级党校(行政学院)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同时,针对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青海省市(州)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委员会书面反馈各地区党委,持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直至问题清零、整改到位。
下一步,青海省委党校(青海省行政学院)将在中央党校的有力指导下,在中共青海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研究改进办学质量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结果运用、奖励激励等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办学质量评估长效工作机制。切实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促进青海省市(州)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整体提升。(来源:青海省委党校)
文章来源:《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sxxzxyxb.cn/zonghexinwen/2021/0210/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