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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行政学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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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学是一门具有众多理论流派、多学科交叉、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其涉及的研究领域和研究主题十分广泛。2015年中国行政学的研究依然体现出了这样的特点,研究的面向很多,取得
行政学是一门具有众多理论流派、多学科交叉、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其涉及的研究领域和研究主题十分广泛。2015年中国行政学的研究依然体现出了这样的特点,研究的面向很多,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学者们聚焦的热点问题主要有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公共服务研究、新型城镇化研究、国家智库研究、公共危机治理研究、大数据时代的政府改革与创新等。本文拟着重从上述六个方面对2015年度中国行政学研究做一简要的综述,以供学界参考和指正。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论,首次在党的历史性文献中明确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又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与之相关联的一些热点问题成为国内学界关注的焦点,引发了讨论的热潮。在上个年度中,学者们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评价标准、现实障碍等问题已做了比较深入的研究,而在2015年,大家则是围绕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旨趣、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依法治国的关联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多元共治的互动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执政党建设科学化等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立体式的探讨,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旨趣 在新形势下,执政党站在党情、国情、世情的角度,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直面全球治理的挑战,做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决策,那么这一战略选择的价值旨趣是什么?换句话说这一选择的战略意义何在?学者们从不同角度给予了回应。肖滨认为,从国家与外部治理主体的关系看,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回应的现实挑战是如何实现在执政党统领格局下多元主体有序的协同治理。包心鉴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层面,推论出国家制度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依据在于能否确保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权利。郑丽平从制度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关系角度,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关系重大,而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这一重大战略举措,深刻反映了党对制度现代化规律的深刻把握,实现了党对制度现代化认识的新飞跃。燕继荣从国家制度与国家意志的适切性这一命题着手,提出应该依据现代国家采用的结构分化原则,依照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原则,保证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的协调,认为这是现时段国家制度设计的重点,今后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应考虑在既有国家制度基础上如何落实这一原则。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依法治国的关联度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定位,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解读,包心鉴认为制度与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支撑和基本方式,我国现阶段的现代化进程,正面临着既要提升制度现代化水平、又要加快法治现代化步伐的双重任务。齐卫平通过分析法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和影响,指出了我国目前治理现代化遇到的诸如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足、权力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认为治理现代化就是把制度建设和人的建设两者结合起来,现代化的制度需要现代化的人来执行,现代化的人的所作所为需要现代化的制度来约束,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用法治思维改造公共权力的运作方式、规范公权行为,让法治成为国家治理的一种方式,使法律能够在治国理政过程中解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领域的具体问题,一点一滴地积累起法律的权威,即在日常生活中实现用法律语言来改造公共话语体系,用法治价值塑造执政理念,同时用法治的方式来影响社会治理。李琨则以法治思维重点关注了基层治理现代化问题,认为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调整个体之间、个体与集体、个体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不仅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积极引导各种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更需要法治平等地保障社会主体的发展权、受益权等,最终实现城乡均衡协调发展的目的,其还通过分析法治建设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制度创新过程中的作用,提出了“制度创新与法治建设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双擎”的观点。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多元共治的关系 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这表明执政党已经充分认识到国家治理主体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社会治理正呈现多元共治的格局。秦国民提出将“恰适性”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建设原则,指出可以通过制度合法性建设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认为以多元共治推动人民广泛而有序地参与政治,而对政治和制度安排进行广泛的参与和监督,有利于形成公正性的制度安排,为改革提供政治认同,也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政治认同。齐卫平从“国家、政府、社会三个领域互动与统一”的角度,认为在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要实现从一元单向度的统治或管理模式向多元合作共治的模式转变,构建共治体系的核心是建立与多元利益相适应的参与机制,通过公共参与,实现利益诉求、利益整合、利益保护的目的。宋连胜从中国政治现代化发展的逻辑指向出发,认为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民主政治演变与发展的必然逻辑,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参与性与民主性的高度统一,回答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中“为谁治国、靠谁治国”的基本问题,并指出基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指向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代逻辑必然植根于发展人民民主。 (四)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执政党建设科学化 执政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主导力量,这一点毋庸置疑。齐卫平通过梳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实践中不同阶段的作用,得出了“党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角色使命是由近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历史逻辑决定的,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由中国共产党提出也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的结论。而执政党要想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更好地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必须要大力加强自身的科学化建设。王学俭从逻辑起点、逻辑条件、逻辑结构三个方面,探讨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理论逻辑,并提出了其实践路径,即从微观视角看,要提高每一项党的法规制度的质量;从中观视角看,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有效、运行规范的党的法规制度体系;从宏观视角看,要实现党的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衔接。胡庆亮结合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标,提出要改革党政二元一体的传统治理体系,形成更加开放多元和更富互动性的现代治理模式,建议执政党加快自身改革,打破党政二元一体的权力模式,其他主体广泛参与,建立多元共享式治理模式。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之外,还有一些学者从较为新颖的视角解读了国家治理现代化问题。例如,杨光斌从“世界政治的大历史维度和大空间维度”看待中国提出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认为在自由主义民主这样一种支配性话语下,世界政治需要替代性的话语,中国提出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便是一种努力。他通过对典型国家的成败与治理能力、治理模式的关系的分析,得出流行的“好制度”、“好政体”不可以盲目照搬的论断,借以论证“中国正在建构的‘有能力的有限政府’,将‘人民性’置于制度之中,是通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政治”的合理性。再如,桑玉成从“文化—制度—技艺”的这一新视角来着重阐释了国家治理体系的“软结构”问题,指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离不开价值、知识、智慧、技艺这些“软结构”方面的问题。我们既要注重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层面的建构,又要注重国家治理体系“软结构”的提升。 二、公共服务研究 近年来关于中国的公共服务体制建设与体制创新问题成为行政学研究的热门话题。2015年的研究在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公共服务的效率与公平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颇具创新性的观点。 (一)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建设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落脚点在于如何提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而如何树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无疑是其中的基础性环节。韩万渠对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机制进行了研究,认为当前公共服务质量评价运行面临的最大难题是“政府部门不服评价结果,公众不信评价结果”。他还结合电视问政的创新实践,提出把公民在场、媒体监督和行政问责作为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创新的路径选择。李霄锋从公共管理的过程视角,探讨了公共服务标准的表达与呈示、研究与评估、制定与发布、执行与监管、评价与调整等阶段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认为公共服务标准的制定需要严格的程序,从研究、制定、论证、审批到实施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所以即成新标准可能会滞后于社会实际发展,不能很好地体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实际需要,这就需要运用动态调整的技术手段加以解决”。雷玉琼等人则重点关注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建构问题,指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概念界定未揭示“能力”的本质及形成逻辑,是导致结构观点繁杂、仅用绩效评估能力的根本原因,进而提出了以管理能力和利益相关主体满意度为基本依据的评估模式,并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一套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评估指标体系。高小平则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提出了“生态公共服务”的概念,并对其基本属性进行了详尽的阐释,借以阐明政府在“生态公共服务”中的职能定位和职能边界,认为我国政府生态公共服务存在总量不足、政府和市场在促进生态公共服务供给上边界不清、行政管理职能定位不准和认识水平不高等问题,建议通过完善政府生态公共服务职能、建立综合统一的生态管理和服务决策机制及大部门体制、相应调整地方政府生态管理职能、剥离国有生态资源的经营管理职能等,以推进生态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公共服务提供者和供给方式日益多元化,在此背景下,政府依然是公共服务的终极保障,在政府职能转型的过程中,政府的职责不仅是购买公共服务,更需要关注公共服务供给者及其路径的多元化发展。王浦劬分析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基本意涵,揭示了其独特的内在机理和逻辑,认为当前推进政府治理改革和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主要任务在于建构公共服务社会企业的竞争性关系、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机制、强化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各主体的能力以及建设理性的社会信任。许光建结合具体案例,指出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发展中普遍存在的诸如制度体系碎片化严重、管理机制适切性弱、购买竞争性不足、财政保障效率低等问题,并从转变观念、推动立法、明确政府定位、培育社会组织、完善财政保障政策以及发展常态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的优化路径。竺乾威以公共服务市场化运作中的公共性和市场性的内在张力为切入点,指出公共利益是这一融合的首要原则,市场机制是这一融合的必需因素,而政府工作人员的经营能力则是取得公共服务效益最大化的保证。郑芳则从中外比较的视角,系统总结了3种实现程度不同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配置的模式,并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进行了分类,进而概括总结了可供中国参考的国外先进经验,即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需求主体积极参与,适应经济发展顺势调整,权利和责任的统一。 (三)公共服务的效率与公平 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位公民生产和生活不可或缺的前提和基础,大致均等地享有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不仅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学界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特别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内涵以及实现路径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有益的观点。蓝相洁等在对2006-2013年《中国财政年鉴》和《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的有关样本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务最低公平的原则,建议通过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建立稳固有效的农村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城市和农村统一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潘楠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针对我国当前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机制进行了分析,提出要实现“全面覆盖,公平均等,负担均衡”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格局,需要对我国的公共服务供给、财政体制以及其行政机制等方面来进行一定的调整和改革。其还特别强调指出,连片特困地区存在政府失灵、市场失灵以及NGO失灵,“三重失灵”导致了公共服务供给难题,影响了服务效果。贾先文运用“跨域协同治理理论”系统分析了导致跨行政区公共服务政府失灵的缘由,指出其存在公共服务特性、传统行政区思维、制度缺失、“切变”和“屏障”效应等弊端。提出联合区域内各个主体,实现资源配置一体化,建立动态协同供给机制,是连片特困地区公共服务供给走出困境的出路。此外,随着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大数据”、“移动政府”、“智慧城市”等新兴事物也吸引了一些学者的研究兴趣,一些学者把这些新兴事物引入了公共服务研究中。谢刚指出,大数据时代数字身份的安全问题成为影响数字身份计划实施,提高电子公共服务和交易效率的重要障碍,鉴于数字身份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如何保护个人数字身份,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张之乐通过对“移动政府”的相关理论的介绍,认为它为提高政府工作提供了一个高效、全方位的公共服务新平台,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移动政府”愈来愈显示出它的可行性和优越性”。 2015年学界关于公共服务问题的研究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研究者们对于新时期下公共服务的标准化缺乏明确共识。不同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界定时,往往从不同理论层面以及不同角度入手,不易于被一般民众所接受。其次,在研究方法上,目前研究更多停留在理论层面,较少触及结合具体案例分析的实证层面,造成研究成果缺乏可行性考虑,对政策的指导性不强。最后,在研究切入点上,更多的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角度,缺乏跨学科、多视角的研究。这些都有待于学者们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改进、拓展和完善。 三、新型城镇化研究 自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发布以来,新型城镇化就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学者们也对之进行多视角、多维度的积极研讨。2015年这方面的研究主要聚焦于治理语境下的城镇化、城镇化过程中的管理体制改革、发达国家城镇化建设的经验借鉴、农民权益保护等问题。 (一)治理语境下的城镇化 从治理角度研究政治、社会问题是当前学界研究的新路径,2015年一些学者亦尝试从治理角度来研究城镇化问题。崔晶深入分析了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治理策略转换的逻辑,从理论高度阐释了地方政府治理策略的转换,即从“增长机器”到“城市治理联盟”的转换。其从地方政府对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关注和外部生态环境治理需求两个维度,把地方政府的治理策略划分为四种类型:被动型战略、发展型战略、环保型战略和共生者战略,总结认为在地方政府对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关注度高、外部生态环境治理需求也渐高的情境下,兼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实现地方政府与其他地方政府、民众、企业等协作治理的“共生战略”是地方政府未来的必然选择。汪大海从社会治理的公共性角度来研究城镇化问题,认为城镇化中的社会治理存在公共性困境,具体表现为:重经济发展而轻社会治理;重政绩指标而轻公共利益;重行政方式,轻社会参与;重在维稳,轻维权等。其进而分析了困境存在的城乡“差序格局”、技术理性制约、社会组织参与不足等原因,最后提出了解决困境的基本路径,即应该从理念转变、公共服务、公众参与、参与机制四个层面入手重建社会治理公共性。丁宁宁从农村社区治理模式变迁的制度选择角度研究城镇化,分析概括了代理型自治、竞争型自治、操作型自治、行政供给四种治理机制的制度选择模式,并提出在推行相应的治理模式时,除了考虑相应的显性影响因素以外(政治因素、经济因素),还必须要考虑到社区内部关系运行状况。社区内部关系状况代表了社区内部的社会利益分布方式,自上而卜的行政变革动力需要和自下而上的社会利益诉求的接纳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促进规范有效的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形成。 (二)城镇化过程中的管理体制改革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原有城镇管理体制的弊端不断暴露,对其进行改革已经势所必然、迫在眉睫,学者们对此也进行了深入地研究。殷存毅认为新型城镇化对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挑战包括对乡镇财政能力的挑战、对乡镇政府职能配置的挑战、对乡镇发展模式的挑战三个方面。他通过对“强镇扩权”,“乡财县管”和“撤乡变街”三种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的探讨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乡财县管”和“撤乡变街”的改革既符合国情,也可以提高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效率。因此,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要使基层政府能更好地提供公共品及服务,就应该坚持基层政府权力向上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向。魏永忠从公安行政管理角度解读城镇化,认为随着人口转移、人口集聚、就地型城镇化的发展,公安行政改革面临着更加严峻挑战,他提出了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流程的精细化、民意引导的警务模式、城镇化的现代警务机制、矛盾协调与维稳机制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型的警务合作机制、勤务运行机制等八个方面的改革措施。郁俊莉非常关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认为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在城镇化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的供给和农业的发展由于土地产权主体缺位而受到阻碍;土地流转行政化导致了土地流转主体错位、土地流转价格固定等问题;土地经营细碎化阻碍土地的规模化和现代化经营等。 (三)发达国家城镇化建设的经验借鉴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发达国家城镇化建设卓有成效,其经验启示值得我们认真研讨借鉴。蒋尉专门研究了德国的城镇化模式,概括总结出德国“去中心化”城镇化模式的两个特点:城市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均衡;行政资源与公共服务的地区间及城乡间等值化分布。认为德国的“去中心化”模式有效地缓解了城镇化过程中的城市病和地区发展的不均衡问题。从制度层面来看,有五个方面值得我国借鉴,即公共财政制度为区域平衡提供了财力支持、多层治理机制为“去中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持、住房供给的多方参与和房地产调控为城镇化提供了住房条件、区域城乡等值化发展有效分流了城镇化人群、分散化(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引导择业分流。赵敬强调指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就是人的城镇化,必须关注城镇居民的文化需求,关注城镇的文化发展,提升城镇的文化内涵,使文化建设成为城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可持续源泉。他详细考察了日本地方行政文化变革,认为其具有文化行政主导权下放、地方文化行政综合化、地方文化活动主体多元化、地方文化行政管理机制转型等特征。日本的经验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今后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着力解决从文化行政向文化规划转变、从精神文化建设向生活文化建设转变、主题文化鲜明的特色文化城镇建设、以文化产业为主导的产城一体化发展道路、推进城乡一体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新型城镇的城乡文化消费市场等问题。 (四)农民权益保护 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不仅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国家稳定的政治问题。我们必须从中国农村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逐步建立起失地农民权益的长效保障机制,从根本上、制度上确保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刘太刚从农民工市民化视角分析农民权益保障,认为可以通过改革二元户籍体系、完善农村宅基地和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政策、制定针对性的转户政策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石子伟则从权利制约权力视角研究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给出了权利制约权力的路线,包括政策制约、法律制约、行政制约、社会制约,尤其突出强调了社会制约的重要性和相关具体措施,认为农民群体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力量分散,难以抵抗政府或者各种利益集团的侵扰,而且农民权益保障的缺失不仅仅是来源于农民自身,更多的是来源于社会,所以既要农民发挥主体性力量,也要动员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外力和农民内力的合力。 四、国家智库研究 国家智库的建设已上升至国家战略的高度,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央在政策上亦对之给予了大力扶持,这些都刺激了学界研究的热情。2015年关于国家智库建设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其中热点话题主要集中于国外智库建设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两个领域。 (一)国外智库建设 关于国外智库的研究主要分成两类,一是欧美智库研究,二是亚洲智库研究。在欧美智库研究方面,学者们考察了发达国家智库的起源、特点、现实影响、话语传播的运行机制等问题。王勇辉详细研究了英国智库的定义与发展历程,分析了英国智库对英国政党政治的影响及其局限性。曹升生着重分析了自911事件以来美国国际问题类新型智库发挥影响的显性方式与隐性方式,从而总结出美国国际问题类新型智库具有研究内容更为专一精深、注重对国会的辅助和对青年的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活动、积极拓展国外影响力的特点。尹朝晖深入阐释了西方智库的价值理念,强调西方智库话语资源具有很强的社会渗透性,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功能,在其传播过程中一直坚守实用性、公益性、战略性和中立性的价值理念。他还分析了西方智库传播平台建设、策略原则、舆论引导和国际话语权的内在目标等问题。在亚洲智库的研究方面,学者们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与“一带一路”战略相关的话题上。程国强在对“一带一路”核心内涵的分析、推进共建重大意义的阐述基础上,着重强调了“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智库合作的重大使命意义,认为深化沿线国家智库合作,有利于促进各方把握利益契合点、寻求合作最大公约数;加强智库交流,有利于促进政策沟通,增信释疑、凝聚共识。他还对智库合作的推进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例如建立开放型智库网络,转变和创新智库国际交流合作方式,建立常态化智库对话、人员交流与合作研究机制,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发展高层论坛等。 (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研究是我国智库研究的主流和基本方向,同时也是2015年发表论文最多的智库研究主题。学者们围绕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基本思路、国外智库建设的经验借鉴、高校智库、民间智库、智库与媒体的结合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杜宝贵针对国家级智库的发展路径,提出了四条建议:顶层设计智库发展规划,突出智库建设重点;整合现有智库资源,挖掘现有智库潜能;凸现社会转型,加强本土化研究;创新智库治理结构,寻求智库发展动力。王健认为中国智库的转型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我国很多智库与政府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受到政府资金或体制惯性原因,智库的工作更多的表现为政策宣传和提供理论支持。因此,智库无法提供具有前瞻性和时效性的产品。第二,智库缺乏合理的人才构成和内部分工。第三,智库难以形成有效的政府、社会和国际影响力。高校智库建设是研究热点。燕玉叶通过比较中美高校智库,从高校智库成功运作的可能性、研究议题的设定、人员的制度管理、经费主要来源、成果影响方式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发展中国高校智库的建议,认为中国高校智库的发展可以借鉴美国高校智库发展模式,实现高校智库资金来源的多元化,管理机制需要科学化,智库课题应该焦点化、战略化等。沈国麟认为中国高校智库知识生产存在封闭性问题,具体表现为高校学术评价体系以学术为主导忽略了政策咨询工作的重要性;学术评价以发表论文为导向导致高校学者缺乏与社会实践的对话与思考;高校教师由于没有在决策部门工作过,也难以提出有效的政策建议;很多高校智库脱胎于原先的研究中心,原先封闭体制转型尚不彻底。他还深入思考了高校智库转型的可行路径,提出高校智库必须实现知识生产和社会实践良性互动。民间智库研究是另一个热点。虽然我国的民间智库起步比较晚,但发展却非常迅速,同时由于民间智库相比政府和高校智库更加自由,研究课题更接近社会时事热点,有其独特的价值,故而引发了学者们的研究兴趣,钟裕民以温州民间智库为案例,根据深度访谈所得数据阐释了温州民间智库有效参与地方公共决策过程的运行逻辑,深入分析了影响地方民间智库的有效参与的四个维度:地方领导者、政策质量要求和政策可接受性、公民参与意愿和能力、政策守门人的行为动机和偏好,认为虽然温州实践依然存在问题,但温州民间智库不仅是吸纳民意、促进决策科学化的有效载体,也是地方参与式民主的试验场。智库与媒体的结合是当前政府鼓励的智库发展方向,学者们也对之进行了积极讨论。康培培分析了当前中央重点新闻媒体智库建设面临的制约与挑战,并在此基础上思考了中央重点新闻媒体智库的发展方向等问题。 五、公共危机治理 当代中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之中,呈现出了风险社会的许多特征,日益频发的公共危机事件严重威胁着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如何有效地应对这一挑战,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也是需要学界认真思考的问题。近些年来,公共危机治理问题研究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热点,2015年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很多,涉及的面很广,尤其在公共危机的治理模式、舆论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较为丰富。 (一)公共危机的治理模式 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对我国政府的危机治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当务之急是要构建高效的危机治理模式以应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形势。有很多学者围绕这个主题展开了深入讨论,涉及到现状、问题、对策乃至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内容。张建荣研究了“全能主义政府”公共危机治理模式的形成过程和实践状况,认为其突出的特点是政府在行政组织架构设置、制度资源供给以及信息传播、社会动员等方面享有着其他社会主体所无法比拟的特殊力量与优势地位,但全能政府在公共危机治理中面临着众多的问题,如政府责任无限与能力有限的矛盾,造成了公共危机治理效能低下;抑制了其他社会主体抗击公共危机的能动性;政府自身也带有诸多根深蒂固的深层次弊病,隐含着公共危机的诱发因素等。他进而提出,在公共危机的治理中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对政府角色进行科学定位。刘玮从当前公共危机治理主体固化、治理能力缺乏、联通机制不畅、社会参与不足等困境入手,指出我国应摆脱过去链式治理的无序和塔式治理的权力集中模式,转向多元化的网状治理结构,即以政府、媒体、民间组织和公众分别构成四大主体节点,通过自我角色扮演和协助网络的搭建来进行有效的危机防控与治理。徐元善研究了跨界公共危机治理的碎片化问题,分析了我国多省交界区域公共危机治理碎片化的突出现状,即治理理念的碎片化、治理主体的碎片化、治理流程的碎片化、治理方式的碎片化、治理制度的碎片化等,提出要用整体性治理对跨界公共危机碎片化治理进行逻辑矫正。康伟从协同治理的视角对公共危机治理中的组织合作进行了探讨,认为公共危机的突发性、复杂性以及危害衍生性等特征需要加强各组织之间的合作以增强应对危机的灵活性,而组织目标理念的契合、政治体制的改革以及公民社会的发展也为组织间提供了可能的合作空间。王勇从“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和天津港爆炸事故出发,在有效维护公共安全的层面上,探讨了如何加强公共危机管理。他认为公共危机事件的严重后果呼唤社会树立公共危机管理意识,而漏洞百出的公共危机问题反衬出公共危机管理举措的“失效”,因此必须加紧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建立有效的专项危机管控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公共安全危机的先期防范,进一步提高公共安全危机应对能力。杨军认为网络环境下地方政府公共危机公关存在媒体素养不高、缺乏科学合理的危机应对手段、滥用公共权力、信息流通不畅的问题,而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机构、体制健全等客观原因,也有政府职能不明确、缺乏责任心等主观原因。他指出,在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远超世界平均水平、网民数量多达6亿的新媒体时代,政府在公共危机公关中暴露的任何问题,无疑都会被放在显微镜下审视,导致政府公信力、权威性受损,因此必须转变地方政府公共危机公关理念,建立科学应对的危机处置机制。张丽娜从埃博拉疫情危机入手探讨了跨区域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国际合作问题,对疫情国政府、世卫组织以及各类国际救援组织在疫情中的各自表现及相互合作进行了梳理,指出疫情国(区域)政府危机应对能力不足、国际社会参与救援迟缓、各类组织合作不畅等问题,造成了危机的进一步升级和损失扩大,各国(区域)政府应提高危机的应对能力,国际组织在跨区域危机中也应加强国际合作机制建设,提高沟通协调能力。 (二)公共危机的舆论信息管理 公共危机舆论信息管理贯穿于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的每个阶段,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王光辉以舆论危机的蔓延机理为研究对象,通过收集和梳理近年来发生的20起网络舆论危机事件,对舆论蔓延的基本内涵、表现形式和驱动因素等进行了系统总结,以蔓延驱动因素的研究为指导,构建了舆论蔓延扩散的一般性模型,并对模型的极值点和拐点等进行剖析。他还以“7·23甬温动车事故”为例,对其网络舆论的蔓延扩散模型进行拟合、回归和分析。刘晓星研究了社会热点中的关键词,分析了其背后的权利话语指向。认为有利于动员弱势群体、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舆论效果、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法律实用性、契合了对人自身权利的尊重是使权利话语受到重视的原因,而对于权利话语的过度放大会引发惰性思维和造成个人价值观的畸变,应此必须加强对社会公共危机中权利话语的危机应对,引导重视权利话语的多元化、规范化、法治化。樊博提出了构建资产、能力、行动和协调网络四位一体的城市突发事件协同治理信息协同机制,并以上海外滩跨年踩踏事件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意见。 六、大数据时代的政府改革与创新 “大数据”是近年来炙手可热的名词,社会各界都在饶有兴趣地谈论,政府也高度重视大数据的应用,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文(2015第51号文)强调要运用大数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行政学界对此给予了积极回应。2015年,学者们围绕“大数据时代的政府改革与创新”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着重分析了大数据时代政府治理方式的变革、大数据与社会治理、大数据与公共外交等问题。 (一)大数据时代政府治理方式的变革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政府治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大力推进政府治理方式的变革。高小平认为大数据科技的运用不仅使得行政管理精准化程度得到提升,而且数据的开放性将分析和使用数据的权力给予民众,使得“数据民主”成为可能。公众可以查阅相关的立法和公共政策的决议过程,逐渐揭开过去决策的“黑箱”,并在各种平台上表达政治利益和诉求。陈潭认为数据民主化可以促进公民积极介入政治过程,促使更多感兴趣的人参与到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为公众直接参与或虚拟参与国家和地方治理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曾俊认为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以国家为主导的“国家—社会—市场”三元共治的国家治理形态造成冲击。话语的充分表达、参与和互动、共识达成或生产以及规则整合,这是大数据时代能赋予国家治理的主要资源和契机,“协商治理”或可成为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资源的契机。汪波认为在大数据时代,民意形态产生三重变迁,即民意结构由原子化转化合成化、民意测量由样本民意转向总体化民意、民意分析由传统分析转向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在大数据网络平台上,个体不再以分散化方式进行微弱的话语表达,而是借助于网络工具,将微弱的话语表达转化为大数据的数据形式,并通过网络自处理甚至云计算,汇聚成为响亮的民意,并融入权力流程的所有环节:权力产生、权力行使、权力规则、规则实施。因此,大数据网络时空背景下,我国协商民主应由传统协商民主逐渐扩展为线下协商民主与线上协商民主的双元互动。陈振明认为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认知方式,由此构成了政府治理变革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增强了人们行为的预测性,使政府体制模式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大数据的技术被广泛运用于政府或公共服务。他强调必须充分认识包括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内的信息通信技术与人工智能在推动国家治理或政府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高度重视国家治理或政府治理变革的技术基础的研究。朱作鑫对大数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化的问题作了研究。他在分析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现状和主要特征的基础上,比较了国外的相关立法实践,指出大数据时代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着立法层级较低、制度供给明显不足等突出问题。胡忠惠则从政府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进行了探讨,认为政府搜集个人信息是其履职和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大数据时代,政府搜集利用个人信息呈现出现一些新的特点,如领域广泛、手段多样、范围扩展等,但是,由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和一些政府部门保护个人信息意识的缺失,个人信息隐私权而临在收集、公开、管理、利用等各个环节的侵害。为此,政府必须强化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加强政府对个人信息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职责,并完善信息隐私侵害的救济体系。 (二)大数据与社会治理 实现对多元社会的有效治理是政府最为重要和艰巨的任务之一,大数据时代使得社会治理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但也为政府切实履行这一职责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刘淑华分析了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社会抗争与传统时代的不同特点,即不再具有固定组织结构与形式,不再依托固定意识形态来加强与成员之间的纽带,甚至组织成员都不再固定等。借助互联网,网上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之间可以就相关议题进行直接意见交换和讨论,一旦意见统一就产生强烈的抗争意愿,而兴趣消失或者议题解决后,这种短暂的虚拟社区和松散组织就很快消失。这些新的特点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极大挑战,也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蔡立辉研究了社会舆情的传播方式、生命周期、内在机理,指出在大数据技术支撑下,根据过去已经发生的社会舆情分析把握现在、预测未来成为可能。因此大数据在社会舆情中的运用,开启了社会舆情监测分析、预警决策、应急处置和导控的时代转型,使得以大数据为基础提升社会舆情治理能力、推进社会舆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可能。丁波涛对大数据与城市公共应对机制问题进行了探讨。他分析了大数据给公共安全治理带来的机遇,如提供了数据基础、数据处理技术、预测手段和风险评估方法等,指出大数据推动了公共安全治理进入事先与事中相结合、主观判断与理性判断相结合、危机处置与民众互动相结合的新阶段。而在这一阶段,公共安全治理还面临着数据基础设施不足、数据整合不充分、数据安全隐患突出等瓶颈,因此政府不仅需要一方面在技术层面上加大对于数据的采集、分析、融合,另一方面还要在制度层面上完善城市安全的数据管理网格、推进公共安全数据整合、加强大数据安全保障。罗俊从社会研究方法、社会治理思维、社会生态改变、社会治理模式等方面探讨了互联网与大数据对社会治理的影响,认为“大数据”正在改变政府管理、工商运营、公共服务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促使社会发生变革。在社会治理方面,大数据时代带给我们创新的条件和发展的机遇,也面临着诸如数据安全和网络污染等问题。 (三)大数据与外交决策 大数据与外交决策是2015年比较新颖的研究议题,也是很有研究价值与潜力的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虽然不多,但提出了很多富有启发性的思想和观点。董青岭认为在新技术变革的驱动下,大数据巳然向外交决策、规划和实践领域渗透,世界一些国家的外交模式正在悄然发生变革,在经验驱动之外,数据驱动正日益成长为一种全新的外交模式,从数字外交向数据外交的激进跃迁,展现了当今时代大数据喷涌而出、势不可挡的社会冲击力,同时也预示了传统的外交理论与外交指导原则可能需要根据技术的进步而加以修正。王存刚认为由网络社会和信息技术发展催生的“大数据”具有物质、技术和思维三大维度,其所蕴藏的巨大势能对决策思维和决策方法具有多方面的积极影响,也为中国外交决策机制创新提供了重要启示和可能。未来中国外交决策机制应当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优长,在决策的每一个阶段均进行不同形式和不同内容的创新,以提高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的能力,展现更为积极、主动的大国外交特色。陆钢认为外交决策也是大数据技术可以充分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领域,但相比其他领域,目前仅仅停留在认识阶段,对于大数据在外交决策中作用的探索也刚刚起步,无论在思维方式还是在技术手段上都存有争议,这些争议问题不解决就无法推动大数据在外交决策领域的推广与应用。他梳理的争议问题包括:在外交决策实践中为何要运用“所有数据”,而不是“随机样本”;如何在外交决策领域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国际关系的预测;如何在外交决策机制中协调官僚机构与大数据技术之间的矛盾;如何在外交决策过程中解决大数据的可视化问题等等。沈本秋认为大数据将从四个方面推动公共外交变革:一是促使网络公共外交模式发生变革,二是促使公共外交的调查方法科学化,三是提升公共外交的预测能力,四是促使公共外交决策模式发生变革。中国需要积极推动大数据时代的公共外交,运用大数据技术对重要事件、敏感议题和国家形象宣传做好精准分析。同时,中国需要逐步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真正做到大数据条件下对公共外交的实时分析、及时决策与精准应对。
文章来源:《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sxxzxyxb.cn/qikandaodu/2020/1228/473.html